【記者張金源/宜蘭報導】去年1月31日揮拳毆打執勤警察的方姓男子,遭宜蘭地院判拘役55天。
宜蘭警分局枕山派出所於去年1月31日早上9時許,接獲陳姓村長來電報案,稱員山鄉永廣廟有名方姓男子(32歲)手持鐵鎚、鋸子等危險物在廟裡徘迴,恐欲滋事,經枕山所警員曾俊溪到場,勸導該男子離開,但方男反而朝警員臉部揮拳,造成曾姓警員鼻樑受傷,當場依妨害公務現行犯將方男逮捕,移送宜蘭地方檢察署偵辦。
針對近日宜蘭地方法院作出的判決,方男遭判拘役55天,宜蘭警方表示尊重司法判決,今後也將持續秉持公正執法。
(影音)
宜蘭警分局枕山派出所於去年1月31日早上9時許,接獲陳姓村長來電報案,稱員山鄉永廣廟有名方姓男子(32歲)手持鐵鎚、鋸子等危險物在廟裡徘迴,恐欲滋事,經枕山所警員曾俊溪到場,勸導該男子離開,但方男反而朝警員臉部揮拳,造成曾姓警員鼻樑受傷,當場依妨害公務現行犯將方男逮捕,移送宜蘭地方檢察署偵辦。
針對近日宜蘭地方法院作出的判決,方男遭判拘役55天,宜蘭警方表示尊重司法判決,今後也將持續秉持公正執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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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日期: 2018-05-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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